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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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不得执行异议人辽宁鑫虎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南1#地块[土地证号:抚顺国用(2013)第02**]及在建工程房地产,并解除该地块及在建工程房地产的查封;

二、驳回异议人辽宁鑫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3-16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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