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徐工伟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奇台县徐工伟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于2018年12月17日作出的(2018)新0104执506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二、返还扣划异议人(利害关系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银行账户资金2058335.88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03-28 |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