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一审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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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海原县老城区盛世农庄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处罚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海原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15日对原告海原县老城区盛世农庄作出的《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海原县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6-28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