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21-849张杰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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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百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开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济南开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日签订的《区域总代理合作协议书》于2021年1月20日解除; 二、被告济南开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区域代理费及年度管理费5万元; 三、驳回原告***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40元,减半收取1370元,由原告***负担758元、被告济南开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61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05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