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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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徐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徐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已解除; 二、原告徐州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被告***、***的定金5万元不予退还。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为5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