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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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岩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担保物权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新疆岩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价值9330000元的财产、或其名下价值相应的财产。 查封被申请人肖某某名下的新2019第六师不动产XXXXXXX号)的房屋一套。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先行垫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