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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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483元,减半收取计4742元,由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裁判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