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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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天懿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1民初2974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1民初29746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三、变更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1民初2974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支付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拖欠的租金224676.77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当月欠付的租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当月26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688.83元,由***负担403.33元,由***负担2285.5元。反诉费587.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377.66元,由***负担806.66元,由***负担457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