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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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2020)闽0521民初3569号民事判决;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借款375214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20年6月3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三、***对***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追偿; 四、驳回***一审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750.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875.4元,由***、***负担,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交。二审案件受理费9750.8元,由***负担8875.8元,***负担8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