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权属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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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标权权属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2020)闽0582民初398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2020)闽0582民初3989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维权合理费用)5万元; 四、驳回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计1550元,由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96元,***负担55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负担675元,***负担11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