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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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中淅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法院 | 定远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合计57.4万元(其中***11万元、***17万元、***1.8万元、***7.5万元、***4.5万元、***0.8万元、***1.1万元、***0.9万元、***0.9万元、***1.1万元、***0.9万元、***0.9万元、***0.9万元、***0.9万元、***0.6万元、***0.5万元、***0.5万元、***3.5万元、***0.9万元、***0.6万元、***0.6万元); 二、驳回上述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9540元,减半收取47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