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义乌市鸿娜纸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义乌市鸿娜纸业有限公司货款20000元。 二、驳回原告义乌市鸿娜纸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99元,由原告义乌市鸿娜纸业有限公司负担480元,由被告***负担2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