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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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对被告山东天宝空气能热泵技术有限公司享有借款本金640000元、利息194630.27元的债权; 二、山东天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山东天宝空气能热泵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200元,由被告山东天宝空气能热泵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天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履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