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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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2020)鲁1602民初401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

二、变更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2020)鲁1602民初401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上诉人***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97293.67元。

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12742元,由上诉人***负担10000元,被上诉人***负担274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09
发布日期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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