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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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西部茶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加工承揽款人民币302111.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400元、鉴定费8000元,共计12400元,由被告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492元,由原告***负担490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3-04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