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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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纷华装饰设计(广州)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之间的口头订作合同于2020年6月17日解除,原告(反诉被告)***有向被告(反诉原告)***返还4扇门及4条门横框、8条门竖框的义务;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全部反诉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142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负担,反诉费1224.84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承担,保全费59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按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