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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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广银创(广州)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偿还代偿款32584.34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广银创(广州)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赔偿金[以32584.34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最高不得超过日利率万分之六)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广银创(广州)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律师费损失5000元; 四、驳回原告中广银创(广州)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88元,由原告中广银创(广州)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元,由被告***、***负担7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05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