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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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919万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