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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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蜂网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蜂网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申购金55,000元; 二、被告蜂网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55,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计算的利息; 三、被告***应当对被告蜂网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两被告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75元,案件申请费570元,合计诉讼费1,745元,由被告蜂网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