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省华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福建巨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泉州市森友家具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泉州市森友家具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华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福建巨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

二、限制被申请人***、泉州市森友家具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华侨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福建巨亚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日喀则珠峰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取到期应得的收益。

上述保全标的,以人民币1,700,160.00元为限。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2-01
发布日期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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