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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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使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控并冻结被告***银行存款40000元(包括支付宝、财付通),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如申请续封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封保全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