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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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12905.79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