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1823执312号

关于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已送执行刘长江危险驾驶罚金一案,本院依照(2019)皖1823刑初21号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刘长江已于2019年2月27日缴纳全部罚金3000元,故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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