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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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德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1024执保39号 农俊翊: 本院执行的被申请人农俊翊罚金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冻结了被申请人农俊翊名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05011010105246488、60×××63账户;交通银行62×××01账户;光大银行79×××52账户;中国银行61×××03CNY0账户;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085e9858e6cda15b303b94515@wx.tenpay.com账户、085e9858e1595f196e1e1c07c@wx.tenpay.com账户内存款5000元,实际冻结金额为959.8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