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177.21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冻结期间,非经本院许可,不得隐藏、转移、转让、赠与、抵押、变卖、毁损查封、冻结、扣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3-22
发布日期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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