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股份转让款99325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以99325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给付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3048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233元(已交纳);由被告***负担8781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