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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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1000元,由上诉人宝丰县华鑫煤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11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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