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艾森设备维护技术有限公司
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0305民初6074号

原告:长沙艾森设备维护技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自强。

被告: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新莹。

原告长沙艾森设备维护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1日立案。原告长沙艾森设备维护技术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长沙艾森设备维护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朋涛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王珂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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