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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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淄博卓意玻纤材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处罚 |
法院 |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沂源县石桥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5日实施的拆除原告***养殖场的行为违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沂源县石桥镇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