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建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镇江亨威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