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中建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一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皋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甘肃一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甘肃中建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1,269,740元;

二、被告甘肃一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甘肃中建西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因迟延履行的违约金402,084.33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为2019年1月21日至2020年5月10日,之后违约金以1,269,74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利随本清)。

上述款项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9,923元,保全费5,000由被告甘肃一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6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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