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九寨沟县濠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2020)川3225民初4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二、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租赁房屋加装一部消防楼梯。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向***、***支付房屋租金共计人民币300000元。

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次性支付副楼改建工程款225161元。

五、驳回***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2576元,由***负担18860元,***、***负担371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8101元,由***、***负担16114元,***负担198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576元,由***负担18860元,***、***负担371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4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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