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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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共有纠纷
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6民初2640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补偿款50,00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0,992.8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0,992.80元,由***、***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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