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171.9万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借款171.9万元的利息71,01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归还借款171.9万元的利息,自2019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

四、原告***对拍卖、变卖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驳回原告***其余的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72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4-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