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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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科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69798.5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72.48元,财产保全费717.99元,合共1490.47元(原告重庆科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