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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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陕西耀县水泥厂置业有限公司预交91102.59元,由其自行负担;陕西省耀县水泥厂预交81800元,由其自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