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华帝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金言纺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603民初959号 原告:浙江华帝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徐国权,系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丽珍、陈建华,浙江金柯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绍兴市柯桥区金言纺织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彦举。 原告浙江华帝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与被告绍兴市柯桥区金言纺织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原告浙江华帝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浙江华帝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金宇峰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沈雪华 书记员朱陈燕 |
| 裁判日期 | 2020-02-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