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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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川0180执903号 彭胜、卓国华: 关于彭胜与卓国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1)川0180民初41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卓国华有银行存款可供执行。现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执行费50元已扣划。 本院已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措施。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