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分理处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川0180执恢297号

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分理处、樊波、杨华碧、马如英、杨廷斌:

关于执行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乐分理处与樊波、杨华碧、马如英、杨廷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19)川0180民初482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案款义务,执行费3,175元已缴纳,本院已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措施及财产查控措施,并告知当事人,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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