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沙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闽0427执恢83号

夏景杰:

未缴纳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00.00元。至此,本院刑庭移送执行的(2015)沙刑初字第199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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