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在收到本执行裁定书后三日内向***偿还借款本金115000元及相应利息、支付垫付诉讼费1300元,共计116300元。

二、向本院缴纳案件执行费1645元。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收入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价值与本裁定第一、二项确定的数额相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3-11
发布日期 2021-04-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