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三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新大兴爱家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重庆野山珍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解除本院(2020)渝0102执保667号执行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重庆三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19491.97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