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中海华邦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捷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江苏中海华邦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江苏捷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货款1676291.46元,并从2019年10月2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货款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保全保险费3600元,由被告江苏中海华邦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案件受理费20037元,减半收取10018.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018.5元,由被告江苏中海华邦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