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0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中坤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民初字第04716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申请执行人由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变更为***。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第三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提出申请复议的,应当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据。

裁判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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