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江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江市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江市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黑龙江省穆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江市支行账号为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银行哈尔滨西十二道街支行账号为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江支行账号为的冻结。

四、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江市支行账号为的冻结。

五、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佳木斯同江支行账号为的冻结。

六、解除对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为的冻结。

七、解除对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为的冻结。

八、解除对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号为的冻结。

九、解除对被执行人***在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号为的冻结。

十、解除对被执行人***在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账号为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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