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甘1022执255号

申请执行人颜海涛,男,****年**月**日出生,湖北省洪湖市人。

被执行人贾文池,男,****年**月*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

申请执行人颜海涛与被执行人贾文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0日作出的(2020)甘1022民初313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贾文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颜海涛于2021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贾文池主动履行完毕全部案件款。

本院认为,环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甘1022民初3132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甘1022民初313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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