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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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甘1022执198号 申请执行人冯杰,男,****年*月**日出生,甘肃省西峰区人。 被执行人张建敏,男,****年*月**日出生,甘肃省环县人。 申请执行人冯杰与被执行人张建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0日作出的(2020)甘1022民初275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张建敏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冯杰于2021年12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建敏未主动履行支付义务,经过我院强制执行,依法划拨被执行人张建敏住房公积金存款38367元。 本院认为,环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甘1022民初2758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甘1022民初275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