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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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汇丰房产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华夏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汇丰房产实业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淮安清安支行账号为81×××63内存款4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05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