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西安市长安区XX大道XX号XX小区XX幢XX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陕(2019)长安区XX号]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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