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湘0524执恢137号

焦一平、刘兴军、彭珊珊、陈秋香:

申请执行人焦一平与被执行人刘兴军、彭珊珊、陈秋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焦一平出具书面意见,陈述被执行人已偿还借款本息,并申请该案作结案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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